我国的国家制度是⾼考的⼀个重要复习内容,接下来店铺为你整理了⾼中政治我国的国家制度考点总结,⼀起来看看吧。
⾼中政治我国的国家制度考点(⼀)
1.国家具有主权属性、阶级属性和社会属性。其中,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民主的含义:民主是⼀种国家制度,是国体(“在⼀定阶级范围”,即统治阶级内部)和政体(“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统⼀。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抽象的、完全的民主和全民的民主是不存在的。
3.民主与专政是辨证统⼀的。⼀⽅⾯,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的。民主只适⽤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于被统治阶级。另⼀⽅⾯,民主和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4.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包括:对内职能——政治统治职能、政治职能、⽂化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对外职能——保卫职能、交往职能。
5.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阶级领导是国家性质的⾸要标志,⼯农联盟是⼈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包括⼯⼈、农民、知识分⼦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的爱国者的联盟是⼈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基础。
6.⼈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民当家作主。我国的民主具有⼴泛性和真实性。 7.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1)必要性:
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明,是我国全⾯建设⼩康社会的重要⽬标。②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属性和内在要求。
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障。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还有待于进⼀步完善。 (2)如何建设:
①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民 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起来。 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③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类政治⽂明的有益成果,但不能照办西⽅政治模 式。
④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民代表⼤会制度、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治制度,进⼀步扩⼤基层⼈民民主。
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起来。”——党的领导是⼈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民治理国家的基本⽅略。
⾼中政治我国的国家制度考点(⼆)
8.我国的国家职能:
①政治职能:即国家维护政治统治和政治稳定的职能,包括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和各种犯罪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②经济职能:即国家组织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产⼒⽔平和⼈民⽣活⽔平。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③⽂化职能:社会主义⽂化建设,不仅保证经济建设的正确发展⽅向,⽽且提供精神动⼒、智⼒⽀持和思想保证。包括提⾼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化素质, 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化、艺术、⼴播电视、卫⽣、体育等各项事业。
④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包括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搞好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物;建⽴和健 全社会保障制度;兴办各种公共⼯程,完善各种公共设施;保护公共环境,保持⽣态平衡。
⑤保卫职能、交往职能和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 国际社会中的作⽤的职
能。
理解:
(1)履⾏国家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即:各级⼈民代表⼤会,及各部委、地⽅各级⼈民,各级⼈民和⼈民,不包 括:党的机关、⼈民政协和其他社会组织、⼈民团体,城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治组织。
(2)要全⾯把握各职能的名称、基本含义、意义和⾏使⽅ 式。
(3)要注意把握同⼀事例可能体现⼏种职能。区分体现某种职能与有利于处理某种关系的不同。 9.政体类型:
(1)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2)⽐较议会君主⽴宪制和议会共和制(异同)。⽐较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异同)。(内容略,详见课本P20~23)
10.我国的⼈民代表⼤会制度:
(1)区分⼈民代表⼤会制和⼈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民代表⼤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 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民代表⼤会是我国的国家权⼒机关,包括全国⼈民代表⼤会和地⽅各级⼈民代表⼤会,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居核⼼地位。全国⼈民代 关。
(2)全国⼈民代表⼤会的职权:最⾼⽴法权、最⾼决定权、最⾼任免权、最⾼监督权。(要把握他们的不同内容,从⽽区分这 四种职权)(3)全国⼈⼤会是全国⼈民代表⼤会的常设机关。
(4)⼈民代表:
①⼈民代表是国家权⼒机关的组成⼈员(性质和法律地位)
②如何理解“我国 的国家权⼒来源于⼈民”?——我国各级⼈民代表⼤会的代表来⾃⼈民,由⼈民选举产⽣。⼈民代表代表⼈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使 国家权⼒。⼈民代表必须与⼈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民负责,接受⼈民监督。
③⼈民代表必须依法⾏使⾃⼰的权⼒,切实履⾏⾃ ⼰的义务。
④⼈民代表⼤会制度是⼀种间接民主,因此不能说我国⼈民直接⾏使国家权⼒。 (5)民主集中制是⼈⼤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6)为什么必须坚持⼈民代表⼤会制度?
①⼈民代表⼤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民代表⼤会制度是建⽴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②我国的⼈民代表⼤会制度是 适合我国国情的⼈民当家作主的最好形式,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集中体现⼈民的意志,有利于保证和地⽅国家权⼒的统⼀,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 结。
(7)任何进⼀步完善⼈民代表⼤会制度?——①进⼀步完善⼈民代表的选举。②进⼀步加强⼈⼤的⽴法和监督职能。
③进⼀步密切⼈⼤与⼈民群众的关系。
11.国家结构形式包括联邦制和单⼀制,⼆者的区别主要是前者的权⼒是地⽅让渡的,⽽后者地⽅的权⼒是赋予的。我国是单⼀制国家。
12.“⼀国两制”:
(1)完成祖国统⼀⼤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体中国⼈民的共同愿望,也是维护国家领⼟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原 则问题。
(2)“⼀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的基本⽅针。 (3)含义和主要内容:
①“⼀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即⼀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 的只能是中华⼈民共和国及其⼈民。
②两制并存,国家的主体是。
③“⼀国两制”下设⽴的特别⾏政区享有⾼度的⾃治权。特别⾏政区是 ⼈民统⼀领导下的地⽅⾏政区域。但享有⾼度的⾃治(⾮“完全⾃治”)——⾏政管理权、⽴法权(地⽅性的)、独⽴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定的外事权,依法授予的其他⾃治权⼒。(注意没有外交权和国防权)(像⾏政长官进京述职,特别
表⼤会是我国的最⾼国家权⼒机
⾏政区主要由任命,对“基本法”的解释由全国⼈⼤会⾏使 等都体现了特别⾏政区是领导下的地⽅⾏政区域)
(4)意义:有⼒于实现祖国的统⼀,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港澳台的稳定和繁荣。
13.:
(1)性质——是国家实现统⼀的内政,不是恢复主权的问题,不是国家与国家的关系问题。
(2)坚持⼀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 系和实现和平统⼀的基础。其核⼼是⼤陆和同属⼀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完整不容分割。
(3)“和平统⼀、⼀国两制”是两岸统⼀的最佳⽅式。
①⽤和平 ⽅式,可以避免战争带来的社会动荡,不损国⼒,不伤民⼼,是⼈民的共同⼼愿。 ②两岸统⼀后,可以保留原有的社会制度不变,⾼度⾃治。同胞的⽣活⽅ 式不变,他们的切⾝利益将得到充分保证,永享太平。经济将真正以祖国⼤陆为腹地,获得⼴阔的发展空间。
③同胞可以同祖国⼤陆同胞⼀道,⾏使管理国 家的权⼒,共享伟⼤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和荣誉。
(4)我们反对以公投和“修宪”⽅式决定的命运——主权在民,是在全体⼈民,中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中国⼈ 民,只是中华⼈民共和国的⼀部分,因此,的命运应该由包括⼈民在内的全体中国⼈来决定。
(5)我们决不承诺放弃使⽤武⼒——①是中国 的内政,中国有权采取⼀切⼿段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完整。
②我们只有承诺不放弃使⽤武⼒,才能真正威慑势⼒和国际势⼒,防⽌从祖国分离出去和外国势⼒的⼲涉。
③不承诺放弃使⽤武⼒,也是向国际社会表明我们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完整上的坚强决⼼,促进⽤和平的⽅式实现祖国的统⼀。
④不承诺放 弃使⽤武⼒不是针对⼈民的。(6)没有资格加⼊联合国——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只是中华⼈民共和国的⼀个地⽅⾏政区域。
14.国家机构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
⾼中政治我国的国家制度考点(三)
15.我国的国家机构:
①是我国最⾼国家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事务。对外代表中华⼈民共和国。
②即 ⼈民,是最⾼国家权⼒机关的执⾏机关,是最⾼国家⾏政机关。 ③最⾼⼈民是最⾼国家审判机关。⼈民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使审判权。
④最⾼ ⼈民是最⾼国家检察机关。⼈民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使检察权。
16.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①含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②主要体现在:在国家权⼒机 关和⼈民群众的关系上,各级⼈民代表⼤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的代表组成;在国家权⼒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其他国家机关都由⼈民代表⼤会产⽣,对它负 责,受它监督。在和地⽅关系上,遵循在统⼀领导下。充分发挥地⽅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对⼈民负责原则:
①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是我国 ⼀切国家机关及其⼯作⼈员的⾏为准则和⼯作宗旨。
②这⼀原则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克⼰奉公,廉洁⾃律,接受⼈民监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作⽅ 法。
(3)依法治国原则: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民治理国家的基本⽅略。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依法 治国的道路,才能保障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②含义: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民群众;其本质是崇尚和法律的权威;其根本⽬的在于保证⼈民当家作主。
③实⾏依法治国的要求:⽴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程序制定法律,保证有法可依;⾏政机关要严格依法⾏政;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步 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和普法教育⼯作,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17.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表现为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种和谐、统⼀的关系。
18.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民⾏使国家权⼒,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政治⾃由。 政治⾃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但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由,法律是⾃由的体现和保障,⾃由和法律是统⼀的。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使政治⾃由。
(3)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公民依法⾏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作⼈员的⼯作;有利于维护国 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19.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和民族团结。维护、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维护、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 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已经扩展到领⼟、主权以外的信息安全、技术安全、环境安全、⽣物基因安全、居民 正常⽣活秩序、⽣命安全等社会⽣活诸多领域。
20.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坚持公民在法律⾯前⼀律平等原则:
①这不是指⽴法平等,⽽是法律实施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
② 具体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受权⼒和平等地履⾏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
(2)坚持公民权 ⼒和义务统⼀的原则:
①权⼒和义务的辨证关系:权⼒和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存在的,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是义务的主体;权 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②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坚持个⼈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必须在 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使公民的权利;我们要积极履⾏公民义务以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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