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学期,我上过一节语文课,说起来有点没脾气,我说给你听听? 那天给我们上课的是张老师,讲的是《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篇法国作家莫泊桑的小说。课前,我按老师的要求把课文预习了一遍,先是看生字、课文注解,接着又把课文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看过以后,觉得也没啥意思,不就是于勒外出做生意了,家里人都成天盼着他他发财回来,好沾点光。但结果却是这该死的于勒竟然不争气,做生意把自己做成了穷光蛋,吓得家里人谁都不敢要他。呵呵,于勒这个小混混啥本事没有,就知道成天大吃二喝,把他老爸给他的钱都全花光了,还恬不知耻地去花哥哥菲利普的钱。这个痞子呀,真是没得救了,怨不得大哥大嫂不要他,就连我一看他这幅德行,也不想要他了!说实话,当时觉得这篇课本没啥意思,不就是想教育我们别跟于勒学,别乱花老爸老妈的钱,别当混混嘛。
上课了,语文老师像平常那样疲不塌塌地走进了教室,疲不塌塌地走上了三尺讲台。我也疲不塌塌地坐在那里,疲不塌塌地等着语文老师疲不塌塌地给我们上课。突然老师拖长那有点儿宛若女人又宛若太监般的声音,高声喊道:“起——立!”全班同学立马精神一震,我的精神也被震了一下。老师今天这是咋了,是不是又要搞什么小动作?这跟平常的样子不大一样!
“今天,我们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记住是我的叔叔,不是你们的叔叔!”同学们笑倒了一大片。然后,老师在黑板上工工整的写下了六个白光闪闪而又特别带劲儿的大字——我的叔叔于勒。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大家在下边都预习了吧。”
“预——习——了!”全班同学学着老师刚才的样子高声喊道,其中还有几个男生捏着嗓子模仿的更像。
老师没有跟我们急,继续说道:“学完《我的叔叔于勒》,同学们有没有产生一些疑惑?”
“没——有!”几个男生有气无力地喊道。
老师接着问:“课文中的若瑟夫究竟是小孩还是成年人?请结合课文(苏教版)谈谈理解。(在老师的提示下我开始胡乱地思考)
过了一会儿,老师开始找学生回答。我心里想,阿弥陀佛,千万千万别叫我,我没有疑惑,我看过看过参考书了,里边说的我都信。
男生李宁回答:“文章中的若瑟夫应该是小孩,但说话的语气好像是成年人,因为第23、24段‘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了,别把小孩子惯坏了’。‘我只好留在我母亲身边,心里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很不公道。’第43段我心里默念‘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好像不是小孩子的口气。
男生王宝华回答:第19段“泽西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地点”与第22段“毫无意义,父亲是被高贵的吃法打动了”的语气也不像小孩。小孩子只注意吃的东西,不会注意吃法,面对好吃的,更不可能去想吃法高贵不高贵。
嘿,说的还挺有模有样的,我的精神再次一震。这些东西我咋没想到呢?其他同学也窃窃私语。
可能是老师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刚提问了两位,就不再提问了。 教师走下讲台,边走边说:“从全文看,若瑟夫似乎是个小孩,但叙述口吻与孩子的身份不一致。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出入呢?今天让我们重读这一课,同学们手中的文章是原版作品(后称原作),比较课文,看看能获得哪些新的体会。”
接着老师让我们仔细阅读并按小组讨论原作,看看文中究竟是谁在讲故事?老师还提醒我们注意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大约过了十几分钟,老师又开始提问。
第一小组代表郑智明回答:“是成年的若瑟夫在说他小时候的故事。” 第二小组代表贾金强回答:“从文章的开头看,应是成年的若瑟夫再向作者转述他童年时的故事。”
第二小组代表郑XX回答:“是作者以第一人称转述若瑟夫以童年的口气叙述的故事。”
之后,班里骚动了一会儿,其他几个组的学生抢着举手要发表高见。我想问老师的是,为啥作者这样写,让人觉得乱乱的。可惜没轮到,老师又问了两三个同学后,说:“限于课堂时间有限,有关其他意见,课下继续讨论,好吧?”我觉得很没脾气。
老师接下来总结:“不错,是作者在转述成年若瑟夫对他说的自己小时候所经历的事。所以,文中的我是小孩子,但叙述语气又是成人的。”之后,布置了课后作业,正好下课的铃声也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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