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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特殊的开庭

来源:星星旅游
庭 审 纪 实

克东 丛静

这是一场特殊的开庭,因为这名被告人一个良知泯灭,滥杀无辜,血债累累的罪犯,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动物”,在举家团圆的日子里制造了一起一家五口被灭门的惨案,其凶残令人发指。最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温志被押上了威严的法庭,接受法律和正义的审判。

2009年5月12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刑事审判第一庭对被告人温志故意杀人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在我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以王少波院长为首的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驱车200公里当天赶到我院,到庭参加了听审。鉴于本案当地百姓对庭审显得尤为关注和中院领导的重视,我院对庭审进行了非常严格的控制,对旁听群众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以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

在神圣的国徽下,我院法警将被告人温志押上了法庭,由于被害人家属的情绪非常激动,欲上前殴打被告人温志,此时被我院法警拦住,派人安抚被害人家属的情绪,劝其退出法庭,使庭审继续进行。法庭员在宣布法庭纪律后,公诉机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指派的检察员詹宏、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念文、唐世齐分别入席,最后全体起立,由审判长唐忠福,审判员李丽、赵晓东进入法庭。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槌响,特殊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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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开始了。

法庭调查时,公诉人高声地宣读了起诉书中对被告人的指控:

被告人温志因怀疑其前妻南化珍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而经常打骂南化珍。南化珍于2008年8月与温志离婚。温志怀疑南与拜泉县丰产乡爱国村村民胡井才曾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产生报复杀害胡井才之念。温志于2008年9月7日至14日间曾多次化装潜入胡井才居住地踩点查看胡井才情况,并准备了尖刀、斧头、手电、火柴等作案工具,伺机作案。2008年9月15日,温志认为胡井才肯定在家,遂于当晚零时携带作案工具,潜入胡井才家室内。在没有找到胡井才的情况下,先后将被害人胡金祥(胡井才之子)、张淑艳(胡井才儿媳)、胡园园(胡井才孙女)、胡悦(胡井才孙女)和胡伟(胡井才孙子)五人杀害。随后,温志为了继续泄愤,又将胡家房屋点燃后逃离现场。

后经法医鉴定:死者胡金祥系生前被他人以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并死后焚尸;死者张淑艳系生前被他人以锐器砍击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死者胡园园系生前被他人以锐器刺切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死者胡悦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砍击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死者胡伟系生前被他人以外力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并死后焚尸。胡家被温志放火烧毁财物价值人民币201400.00元。

被告人温志于2008年9月18日被机关抓获。 被告人温志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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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温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

在回答公诉人的讯问中,被告人温志也是供认不讳,供述了他用斧子和尖刀将被害人一家五口杀害的全部过程。

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有:1、证人赵德富、齐秀玲、胡金侠证言证实温志案发前到胡家化妆踩点查探的事实的证言;2、证人叶坤捡到一件带血的迷彩服,经检验系温志作案后所遗弃的服装的证言;3、证人邴忠林证实温志作案时所骑自行车是温在齐市打工时骑的自行车的证言;4、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的证据、收缴的自行车、衣物、打火机、火柴等物证经温志辨认系其作案时所使用的证据;安机关尸检报告结论与温志供述的作案手段相吻合的证据。

面对公诉机关的一件件铁证,一份份证言,一个个控诉,被告人温志表示“没有异议”,辩护人对被告人温志的犯罪事实也没有异议。

经过了庭审的质证认证,法庭对上述证据也予以采纳。 对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公诉人与辩护人依法进行的辩论,由员一一记录在卷。

在随后的休庭中,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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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经过审判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认为被告人温志的犯罪手段凶残,社会影响颇深,应予严惩,决定当庭宣判。

宣判书长达四页,当审判长宣布:全体起立,认定被告人温志非法剥夺被害人胡金祥、张淑艳、胡园园、胡悦、胡伟生命之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温志为了泄愤而放火毁坏他人财物之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正确。辩护人所提的辩护意见已予注意。被告人温志无视国法,滥杀无辜,犯罪手段特别凶狠、残忍,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必须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温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温志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时,被告人温志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表示“我服判,我没有意见。”

正义的审判,将被告人温志的罪行永远的钉在了人类不齿的耻辱柱上,这是法律的胜利、正义的胜利、人民的胜利,也是对无辜的五位被害人的的告慰。“公正,显示了法律的公平。”对于的判决结果,走出法庭的旁听市民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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