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二、三类维修企业区别

一、二、三类维修企业区别

来源:星星旅游


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区别

按照我国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2004 年修订版),我们把汽车维修行业分为三类: 即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

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即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在维修行业中档次最高, 对其要求也最高。 一类维修企业可以从事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检修、汽车保养及符合相应条件的专项修理。

4S 店内所包含的维修间一般都是一类维修企业资格,其设备全,

设施完善,员工素质高, 管理规范,维修水平、维修质量、维修环境、 汽车零配件一般没有问题, 唯一缺点是一般相对收费较高。

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即从事汽车一级、 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也可以从事一类企业的整车修理、 总成修理、汽车保养等业务 ,只是在企业规模及设备设施条件上差于一类维修企业;

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即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路边店” ,专项修理内容包括:车身清洁美容、车漆喷涂、轮胎修理和更换、空调电池修理、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等。

总而言之,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三类企业的主要区别在: “厂房规模大小”、“人员技术强弱”、“设备设施是否齐全” 三方面,详细比较信息见下表:

精品文库

一、厂房规模方面:

面积要求

别 名 称

面积要求

(平方米 M )

2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40 200 800 20 150 200 20 30 200

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停车场

生产厂房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停车场

生产厂房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停车场

生产厂房

二、人员技术方面:

人员要求

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序 号

工种

等级 会计

须配备 人数

序 号

工种

等级 会计

须配备

人数

1

财务人员

(结算、统计

可兼 ) 汽车维修相 关专业大专

2

1

财务人员

(结算、统计

可兼 ) 汽车维修相 关专业大专

2

2

技术负责人

以上或中级 技术职称

1

2

技术负责人

以上或中级 技术职称

1

欢迎下载 2

精品文库

总检验员

3

高级机工

1 2 2

总检验员

3

高级机工

1 1 1

检验人员 中级机工

高级

检验人员 中级机工 高级

机工

机工

中级

5 1

中级

2 1

4 汽 车 维 修 技 术 人 员

4 汽 车 维 修 技 术 人 员

高级

电工

高级

电工

中级

2 1 2

中级

1

高级

钣金工

钣金工

中级

2

中级

高级

漆工

1 2 22

漆工

中级

2

中级

合计

合计

14

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工种

等级

流动资金应不少

须配备人数

企业管理负责人

1 于50万元

汽车维修相关专

技术负责人

业大专以上或中 机工中级加驾驶

1 级技术职称

检验人员

2

汽车维修工

中级职称

2 6

欢迎下载 3

精品文库

三、设备设施方面:

设备设施要求

序 号

设备名称

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要求具有 比较完善 的

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具有 基本 的维修检测 设备。允许外协的设备 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 经济合同书。

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1

试验、检测与诊断、 通用设备、计量器具 以及主要专用工具。

通用设备

(如钻床、电

具备 必要 的维修检测 设备。

2 焊设备、气焊设备、空气压缩机等)

必须具备

必须具备 必须具备

专用设备 (如换油设

3

备、总成吊装

设备、车身整 形设备、车轮 动平衡机等)

必须具备 必须具备 部分具备

其他附加设备

4 5 6 7

汽车举升机 地沟设施 车架校正设备 汽车前照灯检

测设备 悬架试验设备 侧滑试验台 制动检验台 车速表检验台 无损探伤设备

≥ 5 台 ≥ 2 个 必须具备 必须具备

≥ 1 台 ≥ 1 个 允许外协 允许外协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8 9 10 11 12

必须具备 必须具备 必须具备 必须具备 必须具备

允许外协 允许外协 允许外协 允许外协 允许外协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欢迎下载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