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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财务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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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财务督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内部监督和稽查机制,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要求,自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财务督查目标

(一)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 查错揭弊,提升财务管理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三) 加强对公司财务相关经济活动的监督与控制。 第四条 财务督查的内容

公司对本部及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效益状况实施监督、核查,具体包括:

(一)信息质量检查; (二)财务安全检查; (三)财务收支检查;

(四)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检查。 第五条 财务督查的原则

公司财务督查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依法督查,以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财务督查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财务督查工作实行集中管理。 第七条 公司财务内部督查工作在财务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督查主管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各单位派驻督查人员。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督查岗位,配备与督查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督查人员。

第十条 公司执行督查任务时,可临时聘请有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督查项目,但应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督查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应具备与其从事督查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 督查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准则:

(一)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管理标准为依据,开展督查工作;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取证、注重实效,正

确处理各方面关系;

(四)谦虚谨慎、忠于职守、以理服人、廉洁自律; (五)严守督查纪律,不泄漏公司机密; (六)钻研业务、更新观念、开拓进取。

第十三条 督查人员依法行使检查、监督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督查人员办理督查事项,与被督查单位或督查事项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第三章 财务督查的依据

第十五条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会计管理准则》。

第十六条 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公司会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 公司内部预算、财务计划、经济及业务计划等。

第四章 财务督查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领导职责

(一) 批准财务督查制度及修订方案、年度财务督查计

划;

(二) 确定年度财务督查工作重点,发出财务督查通 知,对财务督查报告最终审核;

(三) 根据财务督查结果,依据公司有关制度对被督 查单位及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并交公司有关部门执行;

(四) 对财务督查结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可先形成处理意见,然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条 财务督查主管职责 (一) 拟定财务督查制度及修订方案;

(二) 根据财务部门领导确定的财务检查工作重点制定财务督查计划;

(三) 组织安排财务督查工作的实施与控制; (四) 审核督查人员检查底稿,形成报告提交与解释。 第二十一条 督查人员职责

(一) 按照督查工作计划进行财务检查工作; (二) 编制财务检查工作底稿,撰写检查报告草稿。

第五章 财务督查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 财务督查范围主要包括信息质量检查、财务安全检查、财务收支检查和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检查等。

第二十三条 信息质量检查

(一)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各单位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受理的同时,予以扣留,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确保会计信息可靠。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编造、故意毁灭会计信息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确保财务会计报告公允。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应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 财务安全检查

(一) 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及时入账; (二) 财产物资是否实行“永续盘存制”;

(三) 财产清查是否定期进行,发生财产物资盘盈盘亏时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四) 财务会计档案是否妥善保管、整理成册并定期清 查。

第二十五条 财务收支检查

(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 更正;

(二) 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公司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三)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四) 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本部门(单位)领导及公司直属上级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部门(单位)领导及公司直属上级领导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五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五)对违反国定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或公司直属上级领导汇报的,应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检查

(一)公司各级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公司内部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本部门(单位)领导及公司直属上级领导报告,请求处理。部门(单位)领导及公司直属上级领导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五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二)公司各级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或公司直属上级领导汇报的,应承担责任。

第六章 财务督查的具体内容

第二十七条 财务督查的内容 (一) 预算、计划的检查; (二) 购置付款业务的检查; (三) 货币资金的检查;

(四) 销售收款业务的检查; (五) 备品备件的检查; (六) 固定资产的检查; (七) 无形资产的检查 (八) 工资福利费的检查; (九) 期间费用的检查; (十) 应交税费的检查; (十一) 融资与投资的检查; (十二) 所有者权益的检查; (十三) 会计报表的检查; (十四) 基本建设项目的检查。

第二十 预算、计划的检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预算、计划的内容是否全面; 预算、计划的编制方法是否科学; 预算、计划的预算、计划的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 预算、计划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预算、计划是否根据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 购置付款业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购置合同、 、结算凭证、验收单、付款业务的情况等。具体如下:

购置合同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检查签订的购置合同是否具有适用性、合检查 的检查 法性、经济性,并按条款执行; 检查取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开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品名、数量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 检查结算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购置合同、合同所列购置物品是否据实到货、购置物品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库手续、是验收、结算单据的检查 审核验收单内容的正确性与完整性。验收单填制是否符合要求,填制内容是否齐全,有关人员是否签字。 业务发生是否按预算、计划进行,预算外支出是否事先得到批准; 会计是否对报销单据加以审核;如付款依据中的购置计划、购置合同、、结算凭证、验收单(入库单)等是否合法、真实与完整; 付款业务的出纳是否依据完备的付款流程予以付款,是否按支票管理要求申检查 领及签发支票; 付款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审核付款与记账是否及时;原始凭证是否按顺序或内容编作会计记录附件; 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是否按月结账并相互核对;如有差异是否及时查明原因。 付款凭证是否附有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其记录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付款凭证的会计分录的编制是否正确,付款凭证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制齐全并检查 符合要求; 付款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关部门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否填制验收单或入库单、是否有无购置合同物品到货等;

第三十条 货币资金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 款、其它货币资金和外币等。具体如下:

现金支出是否符合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现金收入是否坐支; 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 现金的检查 现金收付记录是否完整; 现金盘点及账实相符情况; 内部牵制制度执行情况。 银行存款的支付是否遵守审批权限的规定; 是否存在与本单位经营无关的款项收支; 银行存款的检是否存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查 银行存款收付记录是否完整; 银行存款的核对及账实相符情况; 内部牵制制度执行情况。 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其他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及时清算; 检查 账实是否相符。 外币现金和外币存款的记账,是否实行复式记账法; 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的支付,是否遵守审批权限规定; 外币的检查 是否存在与本单位经营无关的外币收付; 是否出租、出借外币银行账户; 外币和外币银行存款的账实是否相符;

内部牵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汇兑损益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

第三十一条 销售收款业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收入和 应收账款等。具体如下:

收入是否及时记录并确认; 销售收入的检收入是否按合同按期确认; 查 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检查; 账表、账账勾稽关系的检查; 是否定期三方对账和履行账款催收程序; 应收账款的检对应收账款形成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检查; 查 对应收账款收回及时性进行检查; 对坏账准备及坏账损失进行检查,包括检查坏账准备提取、确认损失及收回的合规性与正确性。

第三十二条 存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备品备件、原材料、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等。具体如下:

大额的备品备件采购是否签订购货合同,有无审批制度; 备品备件的入库是否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对名称、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的检数量、质量和价格等是否逐项核对,并及时入账; 查 备品备件发出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是否及时登记并与会计记录核对;

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是否严格分离; 备品备件的分检、堆放、仓储条件等是否良好; 备品备件消耗定额是否有效制定; 备品备件储备量是否合理,在生产技术上的耗用是否节约。 检查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成本正确性以及入库及时性; 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检查材料采购有关材料成本差异发生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仓库记录的原材料领用量与生产部门记录的原材料消耗量是否原材料的检查 相符; 根据标准单耗指标,结合投入产出比较原材料领用、消耗、结存的合理性。 发出计价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计价的方法是否正确: 入账基础和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是否前后期一致; 库存商品的检发出的库存商品数量、金额与相关科目勾稽核对是否一致; 查 检查交易金额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检查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否正常,对合并范围内购货是否合并抵销。 抽查业务合同,检查有关发料凭证、加工费、运费等结算凭证,核对成本计算是否及时正确,并关注所有权归属 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完成的物资验收入库手续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的检查 确。 收入、发出数量金额勾稽关系是否与相关科目一致; 生产成本的检检查前后各期及年度同一产品的单位成本是否有异常波动; 查 仓库记录的材料领用量与生产部门记录的材料领用量是否一致;

人工成本是否与生产部门记录的工时和工资标准一致。 检查成本核算方法与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匹配,前后期是否一致; 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与相关科目勾稽关系是否一致。 检查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是否正确,分配标准和方法是否适当,与前后期比较是否合理。 是否对存货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存货监盘检查 是否编制存货盘点报告及时按规定审批处理; 分析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判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存货跌价检查 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前后一致; 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以及计提和转回金额的有关情况。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检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审核各单位资产清查制度的有效性; 审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程序的合理性、有效性及真实性; 审核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 审核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意见的正确性、合理性; 固定资产的检审核资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合理性; 查 固定资产的报废是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的报批程序执行; 固定资产清理收入是否全额上交; 审核固定资产报废后的清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审核固定资产报废的资产价值及残值的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完备性与正确性。

对于外购固定资产,结合采购合同、、保险单、发运凭证等资料,核对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对于在建工程转人的固定资产,应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入 账价值、计提折旧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以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为起点追查至实物,检查会计记录中所列固定资产确实存在。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是否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改良支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第三十四条 无形资产检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非专利技术的持有和保密状况; 检查无形资产的性质、构成内容、计价依据、使用状况和受益期限,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拥有或控制。 无形资产的检检查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查 检查被审计单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依据,分析其合理性。 检查无形资产预计是否能为被审计单位带来经济利益; 复核检查期内摊销是否正确,与相关科目核对是否相符。

第三十五条 工资福利费检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工资中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扣款等的计算是否准工资的检查 确,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代扣款项有无不扣、少扣或用职工福利费支付的情况;

审核有无虚增人员、冒领工资等情况; 按用途分配的工资,是否按规定的列支渠道列支。 计入福利费的开支数额是否合理; 应付福利费的有无将应由公益金负担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开检查 支或使用管理不当、损失浪费、造成福利费超支等问题。

第三十六条 期间费用检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审核销售费用的开支范围; 销售费用的检销售费用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审核; 查 销售费用会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 管理费用计划的审核; 管理费用的检管理费用开支范围的审核; 查 管理费用合理性、真实性的审核; 管理费用会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 审核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其计提列支数是否正确; 审核计入财务费用的长期借款利息,是否确属在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有无计入有关固定资产购建财务费用的检成本的长期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审核时应结合对固定资产查 的入账价值审核一并进行; 审核发生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是否冲减了财务费用,有无不按规定冲减或不入账核算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缴税费检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审核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 (费)率,以及征、免、减税 (费)的范围与期限,备案、申报相关的手续是否完整、有效。 检查适用税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审核营业税、资源税、土地、房产使用税、车船税等税金是否按应缴税费的检税法要求正确计算,并按规定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查 检查非应税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检查税费减免或返还的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和有效,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复核应交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检查己交所得税资料,确定已交数的正确性。

第三十 融资与投资督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是否如实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银行信贷的检是否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清偿贷款本息; 查 涉及贷款的财务处理是否准确。 短期投资取得时入账价格的确定; 短期投资的检短期投资现金股利和利息的处理; 查 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长期投资取得时入账价格的确定; 长期投资的检长期投资的股利、利息处理; 查 长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第三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检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实收资本(股本)是否存在; 审核所有应当记录的实收资本(股本)是否均已记录,实收资本实收资本的检(股本)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 查 以非记账本位币出资的,检查其折算汇率是否符合规定,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未分配利润变动的相关凭证,结合文件资料,确定其会计处未分配利润的理是否正确。 检查 检查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资料,对照有关规定确认利润分配的合法性。 专项准备的计提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专项储备 专项准备的计提和使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列报。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督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的要求,认真执行《会计法》及其他各项财务制度,对会计报表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进行会计报表的检检查; 查 检查是否完成财务计划,检查未完成或超额完成的主要原因; 审查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编报要求,是否反映真实、完整; 检查各项指标间是否平衡、各项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督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工程项目概算的检查; 工程招标的检查; 施工合同的检查; 施工合同执行的检查; 基本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价格、定额的检查; 稽查 预付进度、材料款、签证的检查; 工程结算是否与合同一致; 竣工结算的检查; 资产移交的检查。

第七章 财务督查工作程序

第四十二条 工作程序 (一) 财务督查计划

步骤 工作内容 确定年度工作1、 重点 财务部 务督查重点。 根据本年度财务督查重点,制定《年度财务督查计划》,明确需进行重点督2、 制定年度计划 财务督查主管 查的部门、各单位以及重点督查项目,报财务部审核批准。 根据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批准3、 年度计划审批 财务部 《年度财务督查计划》。 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指导思想,确定年度财

步骤 工作内容 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根据批准的《年度财务督查计划》,负责制定本年度公司财务督查的实施方4、 制定实施方案 财务督查主管 案,包括各项工作执行的时间表和人员配备,报财务部备案。

(二) 财务督查执行

步骤 工作内容 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依据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督查计编制项目计1、 划 财务督查主管 集的检查依据、拟实施的检查程序以及人员配备及工作时间做出安排。 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2、 准备工作 财务督查人员 了解被检查单位信息等。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3、 实施督查 财务督查人员 则》以及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对被督查单位进行检查。 划,对拟调查内容、督查重点、将收

(三) 督查报告

步骤 工作内容 编制检查底1、 稿 财务检查人员 据现场检查具体情况整理财务检查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财务检查工作完成后,督查人员将根

步骤 工作内容 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工作底稿,根据初步结论形成报告草稿报督查主管。 负责对检查人员提交的检查报告草稿进行复核,对重大问题可与被检查审核检查报2、 告 事实未清或有其他不妥之处应责成督查人员尽快予以落实。 实事求是、不偏不倚汇总编制督查报形成督查报3、 告 财务督查主管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 告,针对被检查单位的业务活动、内财务督查主管 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如复核中发现

(四) 督查结果处理

步骤 工作内容 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审查督查报告是否符合《年度财务督查计划》及公司要求,应就督查报告中的督查报告审1、 核 重大问题,先形成处理意见,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下发督查报告或督查报告批2、 准 议结果决定是否对有关问题进行复查。 公司主管领导 就重大问题是否召开讨论会议。根据会财务部 重要问题审查。对检查结果中反映出的

步骤 工作内容 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被检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就督查2、 意见反馈 被检查单位 报告内容向督查部门提交《财务督查意见反馈报告》。 问题处理监6、 督

财务督查部门 对督查报告中的处理意见,负责监督落实。 第四十三条 财务督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 具体财务督查计划;

(二) 具体财务督查计划中各项督查重点问题的督查结果及初步督查结论;

(三) 对加强和改善有关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议; (四) 其他必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 单据与记录 (一) 年度财务督查计划 (二) 年度财务督查实施方案 (三) 财务督查项目计划 (四) 财务督查反馈报告 (五) 财务督查报告

(六) 检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资料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制订和修订,

其解释权归资产财务部。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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