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通行政村公路水泥硬底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县通行政村公路水泥硬底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政治局委员、广东张德江同志来河源视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及、市提出打造 四个河源 、争创 五个城市 、完成 任务 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的交通条件,促进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公路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省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机遇,围绕县委、县中心工作,按照 主导,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确保质量,降低造价;实事求是,加快发展 的建设原则,加快实施行政村公路水泥硬底化改造工程,提高路网基础水平,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建设目标全县286个行政村,村道公路总里程为1597公里,其中通行政村里程724公里。至201X年底止,全县已通硬底化公路的行政村有13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6.1%,里程201公里,占通行政村公路总里程的27.7%。全县未通硬底化公路的行政村1个,总里程达523公里,总投资约1.5亿元。计划从201X年起至201X年,用5-6年时间,全面完成通行政村公路水泥硬底化的任务。其中前三年(201X年-201X年)完成494.9公里,即201X年改造206.1公里,个行政村;201X年改造183.1公里,52个行政村;201X年改造105.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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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个行政村。201X年4月份前要完成30.2公里,8个行政村。其余的行政村里程在后三年完成。
三、组织领导建立主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成立农村公路建设领导机构,县成立由县委副、代成伟明同志任总指挥,县委副曾路明同志任常务副总指挥,副钟志坚同志、政协副、财政局朱乃治同志、县交通局李振中同志为副总指挥,县委办、县府办、县、县发展计划局、县监察局、县、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公路局、县扶贫办、电信东源分公司、东源供电分公司等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县通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各乡镇要把本乡镇的通村公路改造工作作为任期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分段抓,村委干部自觉抓,各部门齐心协力,落实责任 的良好局面。县交通局成立以为组长的通村公路改造工程小组。下设3个督导组,重点督查农村公路建设进度、质量等情况。
附送:
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
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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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关于印发xx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滁交运〔20xx〕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 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 的原则,按照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和货源单位(主要是矿产品企业、货运物流站场等)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具体目标:
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驻监管的重点货源单位1家,运管机构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不得低于全县货源企业的80%,确保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低于10%。
三、时间安排
(一)从20xx年3月份开展,县成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交通运管机构对照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及时开展货源单位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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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xx年3月底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三)20xx年4月5日前,确定重点监控货源单位名单并张榜公布。
(四)20xx年4月5日起,正式启动以源头治超为重点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运管机构派员进驻重点货源单位,对其他货源单位实行巡查。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为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的领导,县成立由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县交通、、、工商、质监、物价、法制办、纠风办、安监、农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椒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滤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址: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县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在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联动。
1、县交通运管机构通过派驻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货源单位运输车辆装载行为的监管和检查;建立违法超限超载通报制度及货运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查处工作;公路管理机构加强路面执法,查处非法超限行为。
2、县门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禁止非法、违法车辆登记使用;加强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行为;负责维护货源单位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源头治超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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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对所许可的矿产、建材类矿山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对超载运输等相关违规行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4、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改装、拼装车辆企业的检查,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车辆改装企业及产品。
5、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载引发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县工商部门对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建立信誉分类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查处。
7、县农机部门规范拖拉机牌证核发及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拖拉机非法改装和非法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行为。
8、制部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货运源头治超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9、县行政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在源头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等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对不履行治超职责的单位、部门和人员依法问责。
10、各镇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砂、石料、铁粉、煤炭、钢材和水泥等货源单位监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源头治超工作。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综合治理。治超工作在县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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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企业自纠与监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工业滤布
(二)开展货运源头调查,建立公示制度。治超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调查工作,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并经县批准,在县电视台、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源单位实行进驻或巡查监管。
(三)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县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源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运管机构要加强对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其合理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组织运管人员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质监等部门要对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和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禁止非法改装的货车出厂上路。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稳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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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货源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厂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入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全面建立货源单位和重点路段的治超视频监控系统、称重检测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开展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行政监察机关对治超站点、流动巡查队、货源单位、车辆生产和改装及维修企业等在治超工作中的过错责任进行倒查,予以问责,并追究其主管和许可机关的行政责任。
(八)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源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预防货运源头治超期间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聚众等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和处置,确保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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