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伟岸的身高,却是短小精悍;没有强壮的体格,却是精明能干;没有帅气的脸庞,却是惹人喜爱。题记
我是一个个头不大、体格不太强壮的人,我没有英俊的脸庞,但是我性格开朗、活泼。我是一个喜欢交朋友的人,我有很多的朋友:有生我养我的父母,有关心爱护我的家人,有儿时一起摸鱼捉虾的同村玩伴,有一起上下学的同班同学,有孜孜不倦以育人为己任的老师,当然也还有校门口旁开小卖部的老板和每天早上在校门口为我们美味早餐的叔叔阿姨。我就是这样一个爱交朋友的人,在我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会成为我的朋友。
在家里,我喜欢帮着妈妈拖地,妈妈说:拖地让你弯下了腰,让你懂得无论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懂得尊重,不要以一副傲慢的、高高在上的姿态来面对你所接触到的人。我喜欢看着妈妈一针一针的织着毛衣,妈妈娴熟的手法有时我都看得眼花缭乱,这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想象着这个温馨的画面:一个懵懂的小孩聚精会神的看着母亲用娴熟的手法织着为自己准备的过冬的衣服……这就是我,一个喜爱帮妈妈做家务的孩子。
课堂上,温文尔雅的老师在专注地讲着课,一个小男孩心、脑、眼、耳、手、鼻、口齐上阵,生怕落下老师所讲的每一个内容。课间,他会用最短的时间回忆上堂课所学习的内容,然后到操场上“肆意妄为”地玩耍。学习是一个劳逸结合的过程,在临近上课时他又会打开课本看一下接下来要讲的内容。不用怀疑,这也是我:一个热爱学习的人。
这就是我,一格开朗、会做家务、热爱学习、尊敬师长的人。
我的名字叫,我已经10周岁了,我出生在xx市道外区。我有一对柳叶似的眉毛,一双眼睛不大但却炯炯有神,我的鼻子挺挺的,鼻子下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口。
我的脸上有红血丝,那是妈妈在我小时侯给我乱抹化妆品造成的。同学们一见到我就问我的'脸是怎么弄的,弄的我每次都不好意思。同学们还说我脸上的红血丝像一条条红色的细线一样,所以每次听到这话我都会很生气。夏天是红血丝最明显的时候,所以同学们都拿我的脸来开玩笑。
我很喜欢养狗,因为我觉得养狗会使我的生活变的更快乐一些。可是我又不会养狗,养个小狗也时常不给它喂食喂水,所以我的小狗不是饿死就是渴死。
我的爱好是吹长笛。我吹长笛的技术在学校里可是数一数二的。我还是学校鼓号队里吹长笛的呢!我时常会得到各位老师的好评。有时候我还会被鼓号队里的同学推选为大同小学参加单独比赛的人选呢!
我的性格比较外向,高兴时就和同学满操场追着玩呢!所以我的老师、家长还有同学们一起赐给我一个美称-----“假小子”。
你别看我像个假小子一样,有时很粗心,但在学习上我可一点也不粗心,我可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每次考试都在95分以上,怎么样,我还可以吧?
这就是我,与众不同吧?
曾经以为,我的世界中只有阴暗,没有阳光,更没有温暖!
——题记
新的一学期开始了,我还是独自上学,独自回家,夕下的阳光照着一个孤单的身影,我就此以为我不会再有朋友了。
可是,有一天,她来了,她就如同一束阳光,冲散我心里的阴暗,使我那布满青苔的心灵又重新得到了温暖。
兴许只是巧合吧,我们成为了同桌。与她做同桌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她那风玲般的笑声。
这是如此的甜美,我不敢与她说话,不敢注视她那似水双眼,仿佛是害怕那双眼会窥视到我的心灵深处。
就这样,我远远地望着她,眼里充满了羡慕,是羡慕她的开朗?她的.多友?还是其他?我不知道。慢慢地,我开始模仿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甚至不经意的撩发,但最后我都失败了,我觉得自己好像东施效颦中的东施一样滑稽可笑,最后我放弃了,一个沉默寡言,一个活泼开朗的两个人终究不会成为一路人。
突然有一天,她忽然与我搭起了话:“唉,你怎么不说话,我们做同桌也有好几天了吧。可我们之间的交谈还不到十个字。”她眨着眼睛对我说。我脸红了,支支吾吾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好了好了,不知该怎样说了,哎呀哎呀,算了还是不说了,看你的样子,你应该不经常与人说话吧。我一定要把你这毛病改过来,我可不愿和一个不爱说话的人一块玩呦。”她半玩笑地说,“以后呢,你多练习,先和我说话,再尝试着与别人谈话。记着一点,一定要大度一些。”
今后,她都教我如何与别人交流。慢慢地,她的开朗也感染了我,我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原来朋友的感觉是如此快乐!
现在,坐在山头,望着那徐徐下降的太阳,我就会想起她来,将那一束阳光所留下来的温暖保存心间,待到将来,再将它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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