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委:
经20xx年**月**日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今后对取得符合学校规定奖励条件的师生,按一定标准予以奖励。标准如下:
一、学校先进个人(校优秀教师、校优秀班主任等)奖励80元;先进年级组奖励200元;先进教研组奖励200元。
二、学校大型活动(运动会、艺术节、研讨会)组织奖:一等奖奖励60元;二等奖奖励50元; 三等奖奖励45元。
三、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篮球赛、兵乓球赛、广播操比赛等)组织奖:一等奖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三等奖奖励35元。
四、学校(教研组)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奖:一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20元;三等奖奖励10元(受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0%)。
五、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20元等价奖品。
六、教师辅导奖:
1、获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学会、奥赛)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的教师辅导奖:国家级一、二、三等、优秀奖的奖金分别为800元、700元、600元、500元;省级一、二、三等、优秀奖奖金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50元、120元; 县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元、80元、70元。
2、获学生“四小”发明的教师辅导奖与教育主管部门(学会、奥赛)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的教师辅导奖按同等级相同标准对待。
注:同类竞赛辅导若一人同时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只按“最高级别”奖;若有几人同时获奖,则依次按“同级别”的100%、50%、20%、10%、5%分别奖励;同年级(或教研组)教师集体辅导获奖的,科任教师占60%,其他教师占40%。
3、课题结题奖:
教师申报的各级课题(分重点、一般)结题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奖励800元(600元)、600元(400元)、400元(300元)、200元(150元)。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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