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医保中心办理等事宜,今委托(身份证号
码:)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给予办理。
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妥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并盖指模)
受托人:(签名,并盖指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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