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派出所:
本人,27岁,身份证:11111,户籍:路 23号本人2019自x学院毕业后,留在工作已有6年,目前在x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于20xx年4月14日在贵辖区内购买了83.41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本人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在路23 号的户口迁到贵辖区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